【本報訊】馬鞍山消防局總消防隊目向下屬借貸買車,收受一條二両重金鏈作生日禮物,被裁定兩項收受利益罪成;假病假紙替下屬請假的指控,則因證據不足罪脫。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曾奪好市民獎,入職以來表現優異,被捕後接受內部調查,飽受壓力,案件押至下月七日,待背景和社會服務報告始判。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已婚育有兩子女念大學,他自七八年起,患有肝病,七四年加入消防處,九七年擢升為消防總隊目,過去十年報告指他表現卓越;七五年時,由於赤手空拳捉拿刀匪,曾奪好市民獎。
被告李枝五十歲,任總消防隊目,被控兩項政府人員索取及收受利益,一項協助教唆促致代理人使用假文件罪名。
案件編號:STCC9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