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理工大學三年級男生,在校內圖書館偷取女同學銀包,保安部閉路電視攝錄其犯案過程,男生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盜竊罪,求情表示出於一時貪念,並非處心積慮犯案,現已將所有物品歸還事主,及致信道歉。裁判官將案押後二月二十一日,待取閱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始宣判。
被告彭浩倫,二十三歲,理工大學房產管理系三年級學生,控罪指他於○二年十二月六日在香港理工大學圖書館,偷取一個藍色銀包、港幣二千元、人民幣二百五十元、一張回鄉證、一張公共圖書館借書證及兩張演唱會門券,總值二千六百五十元,屬朱嘉翹的財產。
案情指出,女事主於案發傍晚六時許,在理工大學圖書館內,將背囊放在枱上,然後行開取物,但折返時發現內裏的銀包不翼而飛,遂向保安員投訴。保安部其後翻看閉路電視錄影帶,發現竊案乃被告所為,於是報警拘控。
律師求情表示,被告由母親陪同往警署錄取口供時,已向警方承認罪行,顯示他已深感悔意,被告並非處心積慮犯案,只是一時貪心,希望法庭可給予機會。
律師又指被告錄取口供後,當晚凌晨時分,隨即返回大學找輔導主任,告訴盜竊事件,並將偷來的所有物品悉數歸還事主,以及撰寫道歉信件;而女事主亦已寬恕他,接受其道歉。
被告為理大三年級學生,將於今年五月舉行畢業考試,校方表示有待法庭裁決,始進行校內紀律聆訊。
裁判官將案押後宣判時指,被告所犯罪行近似打荷包,不排除判處入獄。
案件編號:KCCC54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