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前執行處副署長、五十四歲的徐家傑(圖),涉於去年二月一日駕車經旺角亞皆老街「只准向前駛」路段時,左轉駛入洗衣街險撞倒途人;徐自辯指警員揑造事實,但裁判官認為警員口供可靠,判徐家傑不小心駕駛罪成,罰款一千元。 荃灣法院裁判官伍健民指徐家傑自辯時疑點重重,但徐在庭外表示考慮上訴。 案件編號:NKS10510/02 張志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