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香煙三男子加監

走私香煙三男子加監

【本報訊】海關首次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檢控走私香煙集團成員,涉案三名福建籍男子,走私三千七百萬支未完稅香煙,連應課稅總值超過七千萬元,被裁定輸入及輸出未列倉單貨物等五項罪名成立。區域法院法官昨判刑時斥責被告走私大量香煙,令政府損失高達二千五百萬元稅收,決定加刑五成,判被告入獄三年至四年半。
三名被告洪築軍,林世杰、及范清淵,三十八至五十三歲,報稱商人及地盤工人。暫委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斥被告的犯罪行為經過周詳計劃,涉案私煙數量龐大,影響政府因本案損失二千五百萬元稅款,各被告加刑百分之五十,洪判監三年,范、林分別判囚三年三個月及四年半。
案發於○一年七月至十一月,被告向船運公司提供虛假資料,連番利用貨櫃運送大批私煙進出本港,市值四千六百萬元,應課稅值二千五百萬元。
案件編號:DCCC6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