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駁回李宗上訴

上訴庭駁回李宗上訴

【本報訊】力寶(226)主席李宗反對內幕交易審裁處,將他列為華人銀行(655,現稱香港華人)及華地(156,現稱力寶華潤)內幕交易案的涉嫌人士,向上訴法院提出的上訴被駁回。上訴庭3位法官認同高院判決,認為財政司司長最初發出的通知,雖然並無將李宗列為涉嫌人士,但任何涉案者均有責任接受研訊。
華銀內幕交易案原本於01年7月開始研訊,期間提出增加李宗為涉嫌人士,但李宗去年初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反對審裁處的做法,去年5月被判敗訴,李宗遂再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連串司法程序令審裁處的研訴已暫停超過1年。
上訴庭認為,財政司司長發出的通知可以毋須列出每名涉嫌人士名字,只要審裁處確保公平審訊,已算對受查人士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