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subjectto - 古德明

兩個subjectto - 古德明

「Besubjectto和besubjectedto這兩個寫法,都見有人用,究竟哪個才正確?」
兩個寫法都正確,只是意思不同。
Besubjectto的subject是形容詞(adjective),意思是「易受……的」,例如:Heissubjecttotheflu(他常患感冒)。新中國陸谷孫的《英漢大詞典》以剽竊英美詞典詳盡見稱,但subject條下的例句Thechildisverysubjecttocolds(這孩子動不動就感冒)卻不足為訓:subject和perfect(完美的)、ideal(理想的)、equal(平等的)等形容詞一樣,沒有程度之分,不可冠以extremely(極其)、very(十分)、quite(頗為)、slightly(輕微)等字。那例句不是編輯抄錯了,就是他們自己寫的。
Besubjectto還可解作「以……為條件的」,是契約常用語,例如:Yourappointmentissubjecttoyourpassingamedicalexamination(你必須體格檢驗及格,才會獲聘)。
Besubjectedto的subject卻是動詞(verb),意思是「使遭受」,例如:(1)Theprisonerwassubjectedtoallsortsoftorture(犯人受到種種酷刑)。(2)Heissubjectedtoaseveretrial(他受到嚴格考驗)。
留意subject作形容詞和動詞,不但意思不同,讀音也有別。
作形容詞的subject,重音在第一個音節;作動詞的subject,重音則在第二個音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