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夫婦疑愛子深切,護送惹官非兒子經羅湖「着草」往深圳,並向警方報稱兒子失蹤,但警方翻查出入境紀錄,發覺他們一家三口竟同一時間出境,被捕夫婦被控一項協助罪犯罪名,昨在屯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押至本月二十八日再訊。 從事裝修的首被告黃玉鴻(四十歲)及妻子趙婉楸(三十八歲),同被控一項協助罪犯罪名,控罪指他們於去年三月二日,明知兒子黃澤汝(譯音)涉及一宗踢人入黑社會案件,仍協助他經羅湖逃往大陸。 案件編號:TMCC62/03 蔡朗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