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接獲讀者投訴指,參加新華旅行社前往埃及遊玩,行程首晚入住機場酒店,全團於當晚辦理入住手續時才獲悉房間分配不足、需四名團友同住一間雙人房。而隨團領隊竟一度安排男女團友同房,令團友大感尷尬及不便、直指旅行社安排不當。
袁小姐憶述,旅行社職員事前已通知團友,由於沒有航班直接由香港飛往埃及,全團十六人須經曼谷飛往巴林、再由巴林前往埃及。另外,亦由於抵達巴林的時間預計為深夜十一至十二時左右,故旅行社會安排全團入住巴林其中一間機場酒店,翌日清早才出發往埃及。
當晚全團大約於晚上十一時多抵達巴林,領隊隨即帶領團友前往酒店辦理入住手續,惟當他開始分派房間時卻突然宣布,由於當晚酒店是由該團所乘搭的海灣航空公司安排,航空公司所安排予此團的房間分配不夠,故團友需四人共住一間房。
雖然眾團友均顯得極不願意,但領隊表示他也沒辦法,全團人迫於無奈接受。然而,領隊於分配房間方面的安排,更令團友感到旅行社相當無稽。袁小姐被安排與其胞妹及其夫婦朋友入住同一間房。
「要我哋四個人一間房都算喇!但佢竟然安排男同女喺埋同一間房,雖然我哋大家係識啫,但始終男同女一齊,都係好唔方便、好尷尬㗎嘛!呢啲只不過係常識嚟啫,係人都知應該將男同男、女同女安排一間房㗎啦!點可以亂咁分配㗎!」袁小姐惟有與領隊理論,並堅持不與男性團友同房,她及其胞妹最終才被安排與另外二名女團友同房。
袁小姐續稱,當晚她與妹妹均整晚「無覺好瞓」,她倆同睡於一張床上,生恐稍微郁動會弄醒對方;再加上當晚氣溫只有十多度,但每張床只有一張單薄的被,她倆整晚只能瑟縮一團,難以入睡。對於行程首晚已出現如此「難忘」的經歷,袁小姐頗為不滿,決定返港後再向旅行社反映投訴,而旅行社則堅持是航空公司的失誤所致。 (一二三一一五)
新華旅行社發言人表示,由於該團抵達巴林已是深夜,行程上確難以安排接駁航班再前往目的地,故航空公司會安排一晚機場酒店予等候翌日清早轉機的旅客;這亦是一種常見的安排。至於房間分配不足的情況,領隊也是抵達該酒店才得悉;且亦是航空公司方面的問題,旅行社現正向他們爭取有關賠償。而有關領隊亦並非胡亂編配,只是領隊見袁小姐與此對夫婦乃相熟朋友,以為安排他們同房,較與不相識的團友同房更為方便,才這樣分配。對於有職員於電話上回覆袁小姐指此乃旅行社負責一事,發言人指可能職員不大清楚有關情況,因為一般行程的酒店安排也是由旅行社負責,只是於一些特別的行程下才由航空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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