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稱謂這回事,我還是比較拘泥的。我最愛人家叫我鍾偉民,熟了,可以省略成阿鍾,阿偉,阿民;鍾偉民三字,太平凡,沒性格,畢竟跟了我幾十年,沒功勞,也有苦勞;而且,聽起來客觀,中肯,沒有黃天霸或者雷老虎那樣的兇相。不認識的,初見面,人家有教養,叫鍾先生,當然好;過從密了,還是先生前,先生後的,就見外了。
稱謂,尤其小了半碼的暱稱,或者大了兩三號的敬稱,有催眠作用,初時不相信,覺得彆扭,讓人跟風喊上千萬次,那個稱謂就黥在臉上,抹不掉了。比方說,你叫我「鍾仔」,久而久之,我就會覺得自己真是你的「仔」或者你條「仔」,會伸手向你要錢,或者要吃你的奶;你叫我「鍾哥」,我以為真變了你親哥哥,會管束你,會要你背誦唐詩三百首;你叫我「鍾Sir」,我會忽然高大,以為自己真是你阿Sir,一言不合,說不定就罰你留堂,打你手板,見你家長。
偶然有叫我「大佬」的,我一聽,心頭就溫暖;小時候作文,我的志願就是「做大佬」;做大佬,最要緊身體好,因為每天要問候人老母;你叫我「大佬」,好是很好,但我以為一個「字頭」誕生了,閒來,爭地盤,挑戰其他大佬,再開雞竇,闢賭廳,賣海洛英加冰,黃賭毒一齊來,哪裏還有工夫寫稿?
人貴自知,飯局上,偶見毫不自知的猥瑣胖老頭,人敬稱一句「這是食家某某」,某某照單全收,趾高氣揚,以為真到家了,拿着長腳杯盪紅酒,酒越盪越急,隨時要濺出來潑人。其實,只是個酒囊飯袋,執筆為文,就露了底,佳餚從那管病筆出來,誰讀了都三天不想吃飯。唐魯孫先生是學問家,玩家,對宮廷食制和南北膳食很有心得,還只是自稱饞人。「猥瑣食家」裝模作樣,大半輩子拿個虛名斂財騙飯,當然不明白不稱身的稱謂,比不稱身的衣衫,更能讓一個人露醜。
「這人叫鍾偉民,不怎麼會吃,但十分能寫。」朋友這麼推介,我最受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