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剩5毫 超市下手 判囚14日<br>失業青年捱餓3天偷飯食

身剩5毫 超市下手 判囚14日
失業青年捱餓3天偷飯食

【本報訊】一名失業年多、身上只有五毫子的年輕人,捱餓三天後,至前日終抵受不住超級市場內食物的吸引,將北菇滑雞飯飯盒、燒雞翼及魷魚鬚放進公事包內,欲掩人耳目離開超級市場,但被店內保安員目睹案發經過,報警將他拘捕。失業漢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偷竊罪,被判入獄十四日。 記者:蔡曉楓、蔡朗清

三十一歲被告胡志康,報稱無業,被控於今年一月三日,在太古城生活創庫(UNY)超級市場,偷取一盒北菇滑雞飯、一盒燒雞翼及一盒魷魚鬚(雞翼及魷魚鬚見圖),共值五十三元七角。被告昨日出庭時頭髮凌亂,站在犯人欄內一直低頭,當聞得自己被判入獄時反應不大,只是神色黯然地離開犯人欄。而昨日庭上未見有被告的親友到場。

失業多時存款盡失
辯方求情稱,單身的被告原本任職貨車司機,月入九千元,自前年被公司裁員後,一直失業至今,雖然經濟陷入困境,但他不肯向父母及胞姊求助,以解決其生活困難,其後被告曾因犯案而被判入獄,出獄後更被人搶去錢包,失去僅餘的萬多元存款,而今次案發時因兩、三天沒有進食,在極度肚餓的情況下才犯案,希望獲得輕判。裁判官最後判處被告即時入獄十四天。
案情透露,生活創庫(UNY)超級市場內一名保安員,於案發日見被告從貨架將涉案的北菇滑雞飯、燒雞翼及魷魚鬚,放進購物車內,在店內推着購物車四處遊逛,其後步行至較僻靜的角落,悄悄將購物車內的食物放進手持的公事包內,藉以掩人耳目離開超級市場。目睹案發經過的保安員在店外截停被告,被告表示無錢付帳,只想找食物「填肚」,最後保安員報警將被告拘捕。
對於有精壯失業漢因肚餓偷飯盒充飢被捕,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昨日聞言感慨表示,近年有趨勢顯示一些年輕失業漢,因兩餐不繼鋌而走險偷飯吃。

何喜華勸開口求助
他批評這現象是政府一手造成,港府將社會經濟困難宣傳成個人問題,令事主不敢求助,怕成為社會的負累,甚至冒險犯案。
何喜華續稱,勸喻巿民有需要時應向外求助,放下心理包袱,只要肯開口,區內有不少社會服務機構提供協助,解決最基本「食」的問題。
案件編號:ESCC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