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前港姐冠軍楊寶玲任董事及「生招牌」的六福珠寶金行,因出售保證書(俗稱出世紙)經修改的勞力士手表,昨遭勞力士的瑞士廠商及本港的獨家經銷商入稟高等法院,指其偽冒及侵犯商標,要求交代侵權物品的供應商資料,並申請禁制令及索償。
本案原告是瑞士表廠RolexSA及其全資附屬Rolex(HongKong)Ltd.,被告是六福珠寶金行(香港)有限公司。
根據入稟狀,原告的勞力士手表,均在本港有註冊商標,但被告在未經授權下,將保證書經改動的勞力士表,偽冒成原廠的一手新表出售,侵犯商標。
原告更在入稟狀中列出證據,指被告的屯門市廣場分店,曾於○一年二月十三日,出售一隻勞力士Datejust手表,但手表保證書的日期被刪改,換上另一日期(○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偽冒為新表。
原告現要求法庭頒令被告交出侵權物品,提供該等物品的供應商資料,禁制被告侵權及下令被告賠償原告損失。
六福珠寶發言人表示,事件已交律師處理,現時不便評論。而勞力士方面則沒有回覆記者查詢。
據鐘表業內人士指出,不少貴價表生產商將港、澳、台列為假貨、水貨高危區,故會做足防偽打假措施。而本港出售的全新勞力士手表價錢由萬多元至數十萬元不等,全部經特約代理商舖發售,商舖在售出手表時均會發出一份印有該特約代理中英文名稱及售出日期的「出世紙」,並會通知勞力士廠已售出的手表編號。
六福集團主席黃偉常於九一年找來前港姐冠軍楊寶玲入股,與前亞姐冠軍翁虹組成六福珠寶「雙妹嘜」生招牌,分店逐步增至十九家,集團更在九七年上市。楊寶玲在翁虹退出後獨撐大局,仍任六福集團董事,雖已出售個人持有的股份套現一百萬元,但仍透過控股公司持有六福股份。
案件編號:HCA13/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