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月入僅六千元的運菜工人盧碧河,年多前被政府電梯夾傷,對升降機猶有餘悸之際,竟被官府追討維修𨋢門費十一萬元。事件經傳媒披露後,食物環境衞生署才肯妥協,昨日替苦主再落口供交律政司研究,暫不追討費用。 記者:翁煜雄、蔡元貴
「我呢幾晚都瞓唔着。」盧碧河說十一萬元維修費令他十分彷徨。他在去年八月收到食環署的索償信,指他疏忽使用深水埗北河街街市市政大樓一部貨𨋢,引致貨𨋢毀壞,遂令他下周一日繳付維修費。但盧碧河認為不是他的錯,故求助區議員黃仲祺。
食環署昨日上午仍堅持要盧碧河在限期前付款,負責個案的深水埗區環境衞生總監楊錦湖在電台節目《風波裡的茶杯》中說:「如果盧先生有困難,可以同我哋商量,以分期方法交錢。」
盧碧河表示,如果每月還十元則勉強可以應付,但他指分期款額必須是一個合理的數目。
食環署指當事人曾承認自己疏忽使用電梯,但盧碧河否認。盧碧河昨日下午在黃仲祺陪同下與楊錦湖會面,彼此在意外發生細節上各執一詞。食環署最後要求盧碧河再落口供,以便研究責任問題,並承諾暫時不用他繳付維修費。
二○○一年七月,盧碧河使用手推車乘搭北河街街市市政大樓貨𨋢時,升降機𨋢門夾着其手腕和手推車手柄繼續上升,結果令其手腕和𨋢門「兩敗俱傷」。盧碧河認為該次意外不是他的錯:「係道門失靈,要我小市民賠錢,邊有天理?」
立法會議員鄭家富指出:「我覺得呢個問題匪夷所思,點能夠令到我哋覺得呢個苦主俾人困住,佢係故意破壞架𨋢呢?」黃仲祺則指摘食環署作風官僚,調查時只偏聽機電署的意見,又沒有體恤苦主的經濟能力。
機工署總工程師羅汝榮指出,升降機的𨋢門門邊保險皮碰到物件時都會重開,除非在關門至最後五十毫米時才碰到硬物。如果𨋢門中間部份夾着超過六毫米的物件,電梯亦不會升降。
羅汝榮指任何人士故意不適當使用電梯,最高刑罰可被判監,但歷來從未有人被檢控。他沒有就盧碧河個案作出評論,只表示肇事貨𨋢一直運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