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真槍兩村童涉車內盜竊

撿真槍兩村童涉車內盜竊

【本報訊】沙頭角河壩村兩名村童撿獲真槍及十發子彈,玩了一日後交給警方處理一案,警方事後將兩童拘捕指他們涉嫌「車內盜竊」,須各以五百元保釋候查,下周四返署報到。有村民指警方矯枉過正,「功」「過」不分,而社會人士亦有不同意見。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律師指出,偷竊罪的定義是有人將財物據為己有,但事件中兩名男童取得槍械後交予警方,他質疑警方執法過嚴,更指如果日後案件提堂,警方未必能有足夠證據將兩名男童檢控入罪。

相信有涉案者在逃
但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劉江華則表示,警方作出有關指控,顯示警方可能掌握一些重要證據,足以指證兩童涉嫌車內盜竊。他強調,近年涉及十六歲以下青少年的偷竊案有增加趨勢,今次事件正好是當頭棒喝,讓青少年認清楚犯法會得到法律制裁。
兩名分別十二及十三歲的男童,本周三在村口一輛私家車的車尾箱內發現一支點二口徑曲尺手槍及十發子彈,之後兩人拿着槍械到山頭玩「兵捉賊」遊戲,至翌日才拿槍到警署報案,警方事後憑該車登記資料拘捕二十一歲的姓謝男子,現正調查該槍與他的關係,並相信仍有涉案人士在逃。至於兩名小童則因為擅取他人車上物件,涉嫌「車內盜竊」同樣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