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過去本港發生多宗支解案,部份殘肢更難以尋回。在眾多支解案中有兩宗個案十分哄動,兩名死者的身體任何部份都無法找到,兇徒卻能被繩之於法。
八八年二月底,五十七歲男子傅棠,因包二奶與妻爭執,在鰂魚涌康怡花園住所遭妻支解,她將支解的人肉烹煮,當吃剩殘渣的家居垃圾棄置,男事主失蹤後警方當一般失蹤案處理,本來神不知鬼不覺,豈料事隔兩月,女兇徒精神有異,喃喃自語,並向女兒吐露真相,卒將案件揭發,這是本港開埠以來首宗無死者屍體作證物而成功把疑犯檢控的案件。
至於另一宗是發生於九六年十二月的大耳窿支解案,其情況與烹夫案類似。二十四歲小販馬振武,經營大耳窿放債生意,遭兩名債仔聯同二人誘他到大角嘴福澤街的單位殺死支解,然後運往大埔的垃圾站棄置,死者家人一個月後遭神秘女子電話勒索五十萬元,馬的兄長搜查胞弟物件才從別人欠單資料知道他做大耳窿,遂向警方提供線索,邀請其中一名疑犯調查,卒揭發真相,但已是三個月後的事,堆填區的垃圾厚了五米,任何殘肢也無法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