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牛仔褲店東涉嫌在地鐵車廂內,以下體壓向大學女生臀部及手掃腰部非禮,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接受審訊,女事主作供稱,感到臀部被暖暖的物體壓着,先後共兩次,每次維持約四至五秒。警員作供指出,進行搜身時發現被告沒有穿內褲。 記者:陳浩義
被告蔡傑華,二十五歲,商人,經營牛仔褲店舖,控罪指他於去年六月六日在一列由尖沙嘴駛向佐敦車站的地鐵車廂內非禮一名女子。
二十一歲就讀浸會大學的女事主供稱,事發傍晚六時許,她在尖沙嘴車站遭人從後大力推入車廂,隨後感到左臀位置,被一些暖暖物體頂着,並感到物體在臀部由上至下郁動一下,她初時還以為是一隻手,無意觸碰到,未幾,再感到背脊至腰間被人掃了一下,她即向前移動兩步避開,轉頭赫見被告站在其身後。
女事主續供,其後她再感到臀部被該物體頂着,每次觸碰維時四秒及五秒。當她第二次被觸碰後,移前避開之際,已有警員向她表露身份查問是否遭人非禮。
地鐵特別職務隊警員作供指出,他與同袍看見被告緊貼女事主上車,他們於是尾隨登上列車,他與同袍分站在兩人的左右兩邊,約一呎距離,當時被告則站於女事主身後偏左位置,隨後見到被告下體向前傾,壓着女事主的臀部,並伸出左手在女事主的腰間打圈摩擦,歷時約六秒。
警員續供,當他取出證件向事主表露身份查問時,被告立即將腰部縮回,並轉頭向他說「亞Sir,我唔小心掂到佢啫!」,其時女事主已哭喊起來,並顯得十分驚慌。
案件編號:KCCC11269/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