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管局提交併購指引

電管局提交併購指引

【本報訊】電訊管理局昨日向立法會電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提交電訊市場收購合併的競爭分析指引。

界定交易審查時間表
該局表示,有關指引是參照澳洲、美國及歐洲共同體的指引而制訂,主要針對市場上違反競爭的行為;工商及科技局副秘書長鄭汝樺將於下周二在立法會闡述有關的詳情。
電管局昨提交的文件,除再重申涉及不足15%市場份額的購併活動基本上不會受到審查,以及任何交易令一營運者的市場份額超過40%時才會考慮審查外,亦提到當局會如何界定多項分析標準及調查的時間表,包括電管局若要就一宗交易進行調查,必須在交易完成後的3個月內提出及決定,而調查一旦展開,則須於4個月內完成及公布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