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案底纍纍的鑄刀師替黑幫「和勝和」鑄造長而鋒利的開山刀,費用每把三百元,打算售給黑幫大開殺戒「劈友」,幸警方接獲線報搗破「地下兵工廠」,拘捕鑄刀師及撿獲十五把開山刀,被告昨在法庭認罪;裁判官考慮被告早前涉其他案認罪判囚八個半月,鑄刀罪行判加監兩個月。 記者:蔡朗清
警方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二隊高級督察吳樂俊庭外指出,被告曾任五金工人,他被捕後承認替黑幫「和勝和」鑄刀,作為「劈友」之用,每把刀費用三百元。警方相信被告並非首次替黑幫鑄刀,案件不排除屬於有組織的「地下兵工廠」。
吳樂俊續稱,過去警方在新界偏遠地方發現該等「地下兵工廠」,黑幫自行鑄刀劈友,以避免在巿面購刀遭警方尋獲線索,而所鑄的刀刃亦較巿面出售的更鋒利,今次撿獲的開山刀兩呎長,較普通開山刀長一倍。
被告劉玉興(三十六歲),報稱無業,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控罪指他於去年十二月四日,在元朗大棠路大旗嶺村五百七十三號寓所內,管有十五把自製開山刀,意圖非法使用。
控方案情指出,案發當日約下午一時,警方接獲線報掩至被告寓所,經搜索發現屋內棚架下的黑色膠袋內,藏有十五把兩呎長的自製開山刀,刀柄纏上紗布。警員在現場亦搜獲一些製刀工具,包括鐵片,防銹漆等。警誡下,被告承認替黑幫鑄刀「開片」。
被告有二十二次刑事案底,其中一次與本案類同,辯方昨日求情稱,被告已婚,妻子為家庭主婦。
被告過去一年大部份時間在監獄度過,剛剛放監但未能找到工作,靠綜援過活,由於他的左腳有腳患,生活更見困難,今次為了錢才干犯今案件。
裁判官邱智立判刑指,被告替他人鑄刀作毆鬥之用案件非常嚴重,上月涉管有開山刀案被捕後,被告另涉刑毀鄰居的窗門及偷單車,以及違反緩刑令,已遭判監八個半月,考慮總體刑期,本案判加監兩個月。
案件編號:TMCC359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