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者有計奢華

破產者有計奢華

任何人士一旦遭法庭頒令破產,將受到一連串嚴格監管。破產條例中,破產者不能以私人名義擁有資產及開公司、不准申請信用卡、不能過奢華生活、不得乘坐的士及不能自費出國旅行等。每日亦只可花三十元作交通費,不得單獨或聯同其他人借錢超過一百元,借錢時亦要表明自己已破產。
但這多項管制只是限制破產者,並不影響其家屬,破產者的一切起居飲食可由其親友照顧,親友更可提供名車及豪宅讓破產者享用,食飯亦可由其他人付帳,故破產者亦有辦法過奢華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