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委會建議資助在職語文教師考取認可資歷,提升語文及教學水平,若以現時二萬多名在職語文教師未獲有關資歷計算,當局或需付逾六億元。但教育界立法會議員張文光認為將有關資源聘請代課老師,以便在職教師進修更切合需要。
語常會主席田北辰說,諮詢文件建議,下學年起新入職語文老師,應持相關語文科目的教育學士學位;或相關語文科目的學士學位,並同時取得這個語文科目的教育文憑或證書。
未具指定資歷的新入職語文教師,須在入職後三至五年內取得相關資歷,否則不可教語文。
他又建議,具指定資歷及滿三年教學經驗的教師,應頒「專業中文/英文教師」名銜作嘉獎。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