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清場被責侵犯市民自由

警清場被責侵犯市民自由

【本報訊】除夕慶祝活動過後,警方元旦凌晨在文化中心進行「清場」行動,其間引起部份市民不滿,批評警方行動「掃興」和侵犯自由。有學者及社工界人士批評,警方的清場行動不當,侵犯了市民使用公共空間的自由。

警稱恐人群生衝突
昨日凌晨一時許,文化中心外仍有大批市民聚集,記者清楚聽到警方廣播表示要清場,隨後警方即用鐵馬分隔人群,朝多個方向驅散市民,部份人不肯離去,即有警務人員叱喝叫聚集的青少年:「走!」在場的警方機動部隊指揮官解釋,由於人群間看來會有衝突,因此要把他們分開。警方發言人昨午接受查詢時強調,元旦凌晨採取的不是清場行動,只是基於安全理由,勸喻和協助公眾有秩序地離開,並感激市民合作。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劉江華認為,警方應否清場視乎對現場情況的判斷,但若對慶祝節日的市民有過多的限制,反而容易引起反彈。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也認為,警方需解釋為何清場,因「廣場係畀人行」,如果群眾只是叫囂和喧嘩,警方實毋須清場;若群眾有違法行為,警方應針對那些人採取行動。

破壞市民慶祝氣氛
理工大學通識教育中心首席講師史文鴻批評,警方應以勸喻的方式叫群眾陸續離開,要文化中心外聚集的三十多萬人一起散去,反而易生危險。香港政策透視主席邵家臻則指出,政府原本是針對青少年塗污和破壞公物的行為,昨晨卻突然變成好像「宵禁」一樣,不但破壞市民慶祝節日的氣氛,更侵食了市民使用公共空間的權利。
警方在除夕至元旦凌晨的行動中,在尖沙嘴共拘捕七人,其中兩人經口頭警告後釋放;一名二十八歲越南籍男子涉嫌偷竊,至昨晚仍被扣留。另一方面,除夕至昨晨六時,當局在文化中心共發出十二宗針對噴漆及塗污的口頭警告;廣場有十棵樹木被塗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