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倫豈只彭力克? - 吳靄儀

英倫豈只彭力克? - 吳靄儀

英格蘭及威爾斯大律師公會(簡稱英國大律師公會)主席御用大律師貝安給香港特區政府的免費意見書,提及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給特區政府的意見。貝安指出,在未看到條文草案的情況下,要判斷建議中的立法會否牴觸人權是強人所難,彭力克在意見書裏強調,如要實施通過了的立法,實施之際,有必要確保該個案實況涉及的權利和自由不會被侵犯。
絃外之意,就是難以保證法例沒有缺陷,為避免出問題,有需要在實施之際格外留神,以免牴觸該案涉及的權利和自由。

英國大律師公會主席沒有批評彭力克,但他夾附了另一位英國人權法權威,御用大律師成格RabinderSinghQC的初步意見書,並指出,成格認為先看條文,再下判斷為宜。
英國大律師公會於是盛意拳拳,誠誠懇懇,告訴特區政府,公會已成立了一個由具權威地位的四位英國大律師組成的工作委員會,一俟特區政府發表草擬條文,便馬上展開研究,盡量在最短的時間內提出積極建議,以助特區政府完成既不損香港人原有權利和自由而又能達到立法目標的草擬。
該四位英國大律師包括前英國大律師公會主席御用大律師布利南勳爵(LordBrennanQC);他對推廣國際人權有重大貢獻。此外,夏鼎基御用大律師(CharlesHaddenCaveQC)熟悉香港;而曉爾斯大律師(AdrainHuqhes)則是中國法律議會的主席。
英國大律師公會主席表揚香港大律師公會的回應是最全面及學識淵博;大概暗示特區政府不應低貶香港法律界而對英國權威就如奉綸音;但即越洋取經,英國專家豈只彭力克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