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原判不羈押劉泰英
維持原判不羈押劉泰英
台北昨再開庭,就是否羈押涉嫌受賄的國民黨投資事業管理委員會前主委劉泰英審理十小時,維持原判,亦即不用羈押。劉泰英離開法庭時表示:「我沒拿一毛錢,問心無愧,絕對是清白的。」。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