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防隊目十八歲兒子兩度與十四歲未成年女童在宿舍內偷試雲雨,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性交罪名。辯方求情指被告年幼無知干犯罪行,事發後女事主的長家亦准許二人繼續交往。案件押後至一月十四日判刑。 現年十八歲的被告劉慧基,被控兩項非法性交罪名,控罪指他於去年四月及六月期間先後兩次在柴灣的消防宿舍內,先後兩次與一名十四歲的女童發生性行為。 網上認識成情侶 案情指出,被告於前年十月透過互聯網認識女童,其後兩人發展成為情侶。 案件編號:ESCC38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