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約營殯儀業 租客遭業主控訴<br>村屋頂擺棺材害死樓盤

涉違約營殯儀業 租客遭業主控訴
村屋頂擺棺材害死樓盤

【本報訊】恒基兆業位於大埔船灣的海景豪宅新樓盤「比華利山別墅」,其入口處的一幢村屋遭一名地產經紀租下後經營殯儀服務,在村屋內外掛起殯儀字句的幡旗及放置祭壇、棺材等物品,又進行模擬出殯儀式及播放「喃嘸」音樂,對船灣鄉及毗鄰三門仔村的居民造成滋擾。該村屋的業主昨入稟高等法院,指對方違約,要求法庭頒禁制令及索償,並指對方是意圖敲榨業主及恒基賠償,故向對方索取懲罰性賠償。 記者:梁瑞珮、羅宇光

原訴人陳勇昇、陳運福、李茂盛、陳根及李鳳有,為船灣鄉的信託人;答辯人蔡忠清,入稟狀中指稱他是地產經紀。

屋內放祭壇點香燭
入稟狀指出,原訴人與答辯人於今年八月簽訂租約,將涉案村屋租給答辯人,每月租金一萬五千元,為期兩年。而自九月八日開始,答辯人在上址經營功德投資公司。
原訴人發現,答辯人違反租約、政府官契、公眾衞生及巿政條例及殯儀館規例等,在村屋經營殯儀服務,並在村屋內外掛起寫上「功德殯儀念佛」、「功德殯儀離別處」、「南無阿彌陀佛」等布條,在屋內放置祭壇,點起香燭,在屋外設化寶爐用作燃燒香燭冥鏹,又進行模擬出殯殮葬儀式及播放出殯音樂。

欠交十二月份租金
原訴人認為,答辯人的行為對船灣鄉村及毗鄰三門仔村的居民構成滋擾及尷尬,亦令該村屋的巿值下跌,原訴人曾發律師信,要求停止不法經營。十一月時,兩村居民更進行示威抗議,答辯人派人攝錄示威過程,又出言恐嚇。及後,答辯人更在屋頂放置兩副棺材。
原訴人指答辯人違約,行為對居民造成滋擾,又未有依時繳交十二月份租金,故要求收回村屋,也要求法庭頒令,令答辯人搬走有關物品,另頒令禁制答辯人在該村屋從事殯儀服務,以及在村屋的二十呎範圍內擺放有關物品。
原訴人續指,身為地產經紀的答辯人,意識到恒基兆業旗下的海景豪宅樓盤「比華利山別墅」清楚可看到該村屋,是有意圖敲榨原訴人及恒基兆業賠償。

拒收五萬元遷出費
其實,答辯人的介紹人大埔區議會副主席鄭俊平曾作出建議,給予答辯人五萬元「遷出費」,但答辯人無理地拒絕接受。故此,原訴人現向答辯人索取懲罰性賠償。
恒基兆業推廣部發言人李魁仁表示,「比華利山別墅」樓盤現已竣工,正式發售日期有待公司決定,對於殯儀村屋事件,則不作任何評論。
案件編號:HCA48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