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綫前女藝員陳安琪丈夫陳健文,僱用十八歲馬來西亞表外甥替他做「走水貨」生意跑腿,負責攜巨款到歐洲搜羅名牌衣飾皮具,但表外甥疑於今年八月在航機上遺失十五萬歐羅(當時兌約一百一十萬港元)現款,陳健文涉因此斷絕表外甥與家人的聯絡,並勒索其父代還約五十萬港元,否則「一定見唔番個仔!」 記者:柯弘毅
三十五歲被告陳健文,昨在區域法院否認一項勒索罪受審,其妻為前電視藝員陳安琪(三十歲),聯同母親等多名家人到庭旁聽支持。
控方案情透露,陳健文經營「走名牌水貨」生意,今年六月,經其妹找中學剛畢業的馬來西亞籍表外甥邱一峰做買手,負責到巴黎買名牌貨,包括衣服及手袋等返港,再轉售日本。被告翌月曾將十五萬歐羅交予胞妹的男友,陪同表外甥到法國買貨,另一次則由邱單獨帶錢到巴黎。
今年八月十六日,被告再將十五萬歐羅交予邱,但邱其後稱在飛往巴黎航班途中入睡,醒後發現放在隨身腰包的現款不翼而飛,報警亦遍尋不獲,邱結果需簽紙承擔損失。身在馬來西亞的事主父親邱振翔作供表示,兒子以前從未出國,而被告胞妹及其男友均就事件向他索償,他要求先讓兒子回國了解事情經過,但對方竟表示「唔返得」,令他覺得像一個騙局。
任中藥店售貨員的邱父指因籌不到錢,無法與兒子聯絡,八月二十七日到港後,透過大使館報警,兩日後與假扮朋友的警長約見被告要求見兒子,被告指「你攞到錢嚟,咪畀你見個仔」。隨行警長假扮對欠債事不知情向被告試探口風,被告透露邱在航班上失掉十五萬歐羅,「唔見咁多錢,都要向老細交代,佢一定要賠番!」
警長要求先讓事主兩父子見面,但被告卻聲言「畀佢見都得,一定要傾好賠償,冇誠意傾同唔肯賠,一定見唔番個仔!」被告要求邱父賠償二十五萬元馬幣(約五十萬港元),指「你有五十萬咪畀個仔同佢見,少啲都唔得」警長假扮致電找人籌錢後,被告便叫人帶邱來見父親,隨後被捕。
案件編號:DCCC10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