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孚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按照政府的意圖結束了,官方說很成功,而且不顧事實地說,反對的佔少數。一副蠻不講理的樣子,彷彿硬要叫人承認,六萬是少數,四萬才是多數。
因此,他們還是堅持,「藍紙草案」已經足夠,「白紙草案」就不必了。也就是說,不必再作更多的諮詢,就向立法會議提出立法,而且預定要在七月完成。他們說,再發「白紙」,躭誤時間,完不了七月成法的任務。不知道是甚麼人規定了非七月成法不可的。
英國御用大律師公會、美國官員和《紐約時報》、歐盟議會,都紛紛表示,為這樣的立法躭憂。港府卻當成耳邊風,說這是內政,外人不得干涉,一概都擋了回去。外人認為,這會影響投資環境,影響外人的投資意欲,這能不相干麼?外人認為,這會影響到人權和自由,這也不相干麼?香港是一個對外開放的港口,是許多事情涉外的中心,能夠關門閉戶,不理會外間的意見?香港是「一國兩制」對台灣的示範,這兩制的另一制明明是接近於西方而有異於中國的,怎能視西方的意見如無物?
對香港內部來說,又怎能視強烈的反對意見如無物?莫說反對的意見是強烈的多數,就算是強烈的少數也不能漠視。它們已經強烈到使社會呈現了極大的分化,如果官方硬是閉着眼睛,強行立法,就只能使這分化更加劇烈,會激起社會更大的不安。
五年多了,這社會一直平安無事。沒有甚麼事情使得國家不安全,也沒有甚麼事情使得國家受到因分裂而顛覆的威脅,不立法,也無事。不知道是甚麼使得官方忽然感到不安,要找些事情來幹,要為國家的安全而立法。立法也就罷了,不知道又為了甚麼,非粗暴立法不可。粗暴到蠻不講理,或只講歪理。如民主也產生希特勒,如每人頭上早就懸了一把刀,如反對立法就不配當中國公民,如再反對下去就要請人大釋法……人大釋法,果然厲害,但人大釋法多了,事事和香港的意見相反,這豈不成了以彼一制壓此一制?人大是不是擔當起破壞香港法治,破壞「一國兩制」的罪名?至於配不配當中國公民,人們看到的卻是一些民主派人士,無端端被剝奪了進入中國內地,以至進入中國首都的權利,證件被不講道理地沒收了,這不是不讓他們享受中國公民的權利,不讓他們當中國公民麼?這不是配不配當,而是讓不讓當中國公民的問題了。
諮詢雖然粗暴地結束了,但立法還可以理性進行,官方不是沒有機會改變它的錯誤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