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朋友正在考慮應否借入稅務貸款。他們不是沒有流動資金去繳付稅項,他們通常會有些現金在手,足夠繳付稅金,但繳付之後,手上便再沒有流動資金,感覺上很不安全似的。但若果借入稅務貸款,手上便有足夠資金周轉,但又要支付好像不必要的利息。
要保留手上有足夠的現金,是因為社會環境所迫成的。現時失業、裁員、減薪、減福利之聲不絕於耳,萬一不幸被裁員的話,手上的現金便大派用場。如果把現金拿了去交稅,屆時要再去銀行借錢,可能會遭遇困難。
究竟要持有多少流動資金才算安全?有些建議指有六個月的工資便行,但實際上因人而異,要視乎個人狀況來決定。原則上,應該持有的現金能夠供應六個月的家庭支出,才算合理。但因各人的支出消費模式都不同,因此每人所需的流動現金亦會有異。
流動現金應該包括銀行的存款、手上持有的現金,以及能夠容易變現的資產等。而銀行的存款應該是活期存款及短期的定期存款。如果一些定期存款所訂定的年期長於六個月的話,要作急時之需,可能會遇到困難。因為銀行有權不讓你拿走存款,就算你肯放棄利息也未必可以。而一些目標存款的情況也與定期一樣,年期還沒有完結,不容易提走款項。
不過,銀行可能會給予你另外一個選擇,就是把存款抵押,再借予你存款額若干百分比的款項,例如90%的現金給你。當然,貸款所收取的利率會遠遠高於你的存款息率。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