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社論都對政府最終不敢在來年大幅減公務員的人工,不以為然,並批評政府又一次議而不決,決而不行。批評容易,細看各類事實,就知道想大幅減薪是難乎其難,而港府吹出聲氣,製造民主,企圖藉此壓迫公務員就範,更是搬起石頭打自己腳的行為。
最基本的是莫如受到基本法第一百條的限制,凡是在九七年前入職者,都有權利以不低於原來的薪酬及福利標準受到聘用,依據這一原則,就算減薪成功,一年只是節省七十億元,是不能在根本上改變財赤的局面,是彰彰甚明的。商界見公務員人工偏高,條氣唔順,要求公僕先減薪續同意加稅的願望肯定要落空了。
如一開始就明白此路不通,阿松就不應一早自作聰明,「講大咗」,然後發覺做不來,啞子吃黃連了。大家記得早幾年也有財赤,曾蔭權年年大叫「狼來了」,叫的亦只是加稅,不是減薪。阿松就對全盤政策欠缺周詳,草率地講出一己不熟的想法,以為可以造成時勢,迫人就範,活該苦果自嘗了。
王永平搞的薪酬水平調查新機制,學者說最少一兩年,這是合理的,對大多數中下級公僕,一份人工就是生計,要減也要令他們氣順,否則後果難料。
但如此一來,06至07年始是新薪制開始的時刻,又何來解決財赤的可能?朱總在港時曾說誰為香港的經濟困境定下解決時間者,只是江湖郎中而已,指的是誰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