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達成裁決 陪審團解散<br>青年被控強姦案重審

無法達成裁決 陪審團解散
青年被控強姦案重審

【本報訊】跟車工人涉嫌趁女性朋友受軟性毒品及酒精影響時,將對方帶返家,不理女方反抗及月事來潮,將她強姦,涉案被告上庭後則指女方自願,因陪審團無法達成裁決,法官昨決定解散陪審團,重新排期審理。
五男二女陪審團昨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近四小時後,向法官表示處於四對三膠着狀態,改變主意的機會甚微,法官便問若給予更多時間,是否有可能達成大比數裁決,首席陪審員認為不能,法官遂決定解散陪審團。

辯稱自願性行為
二十歲被告郭志偉否認一項強姦罪,控罪指他於今年五月十二日,在元朗住所內強姦同齡的女事主,案發時二人均無業,郭續准保釋候審。根據控方案情,女事主於前年經朋友介紹認識郭,今年四月重遇,五月十一日晚她與郭到元朗一間酒吧飲酒,席上還有郭的一班朋友,其間事主食K仔、吸大麻及飲酒,感覺不適,最後郭將她帶返自己家中。
郭突然伸手摸事主私處,又不理她反抗及月事來潮,將她強姦。事後郭不准她離開,她大力咬郭的手臂,郭才讓步,其後事主將事告訴男友及報警。警方拘捕郭後,亦拍下照片,顯示郭的手臂有牙印,並將照片作呈堂證供。
郭在庭上自辯時,則聲稱事主是其女友,性行為出於自願。
案件編號:CCC238/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