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窄死自己 - 林振強

自己窄死自己 - 林振強

白衫白褲白鞋,嘩,好英呀!還配以紅襪(哈,不是白襪),哇,簡直英過羅家英!強伯那個年代,型男就是這樣子的。
而,強伯當然也曾多次以這個形態出現,招搖過市,自以為是女人攝石。現在驀然回首,不笑死觀眾,也笑死自己。時裝潮流其實是套鬧劇,也是只有人類才會發明的鬧劇。怪不得大象和曱甴,冷眼看着我們,好像不大瞧得起似的。
可幸大象和曱甴的看法,我們並不重視。身為「萬物之靈」(我們自己賜給自己的尊貴外號)的你我,只重視別人對我們的看法。凡是潮流要我們怎樣做,我們就怎樣做,否則便給人瞧不起。
今日回看昔日的喇叭褲,的確笑滾地。然而,那麼遼闊的褲腳──足以藏得起伊拉克的所有秘密武器──當時卻為甚麼會覺得好看?一男一女拍拖,四柱喇叭褲筒的布料,加起來可以開一間布舖。雙雙起舞,旁人不遠離,準會被褲筒捲起的龍捲風捲走。
又有一段時期,潮流興窄腳褲。男人穿了這些怪東西,最威猛的漢子也變了像跳芭蕾舞的乸男。當年的我,惟恐十三吋窄的褲腳不夠窄,還親自落手落腳,拿起針線,把褲腳更進一步收窄,窄到穿上了之後,是無法脫得出來的,除非把褲腳剪開!
窄腳褲年代,強伯每赴女人之約,必穿上自以為最有型的超窄褲腳的褲子,並帶備剪刀,萬一有些頑皮事,女人需要我脫褲子來做。可惜,記憶中,與女人一起的時候,那柄剪刀,好像從來沒有機會動用過,真是遺憾。更遺憾的,就是每次約會後獨自回家(因為女人不准我進她閨房,又不肯上我家),都要剪開褲腳,才可以把自己從終極窄褲之中釋放出來。
也許比較舒服方便的做法,就是把自己從「時裝潮流」中釋放出來。我現時穿着那條最流行的𠝹女G-string,就𠝹得我渾身不舒服,──尤其是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