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工展當黑工判監緩刑

台商工展當黑工判監緩刑

【本報訊】入境處打擊黑工,日前巡查在中環添馬艦舉行的一年一度工展會會場,發現一名在內地從商的台灣家庭電器設計師,持台灣旅遊證件,在其中一個攤位負責看檔工作,遂將他拘捕。該名商人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違反逗留條件罪,判監一個月緩刑一年,另罰款二千元。

幫忙看檔不知犯法
被告翁林明華,五十歲,報稱台灣人,被控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控罪指他於本月二十三日,違反入境處於本月二十日給他的入境條件,即只准他以旅客身份在港逗留七天,其間不准接受任何有薪或沒有薪酬的聘用,但他卻在香港工展會第1A29號的攤位,受聘做攤位助理。
代表被告的當值律師指出,被告是家庭電器設計師,在內地設有一間公司,聘請四名員工,故經常來往中、港、台三地。被告今次來港,目的是看看有沒有發展的機會,剛巧應朋友的要求,才在對方於工展會的攤位幫手,負責看守攤位。律師續指出,被告不知這樣做會犯法,否則他一定不會干犯。現時被告想盡快返內地,好讓他趕及出糧予內地的工人度新歲。

商務證不得做銷售
入境處於本月二十三日,採取打擊黑工行動,巡查工展會的會場,當日還拘捕另一名持雙程證來港的十九歲少女,昨同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她否認違反逗留條件控罪,獲准保釋至本月三十日再提訊。
早前有內地參展商投訴,指工展會主辦單位未有提示持商務簽證的工作人員,只能進行商品推廣,不能進行銷售;而主辦單位則指稱,入境處未有通知他們條例的詳細內容。
案件編號:TWC3762、376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