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十日,錢其琛在北京會見董建華後,被記者問及外資擔心香港為二十三條立法會影響資訊流通,他說不用擔心外商撤資:「到香港來有錢可賺,他們不會撤走。」
中國領導人的思維方式,永遠停留在「人只要得到物質利益就會滿足」這種純物慾觀念。但是,人除了物慾之外,還需要自由。這種對自由的感覺,完全超越從來沒有得到過自由的人的想像空間。中國領導人儘管在物慾享受上遠高於一般老百姓,但在互相監視、層層約制之下,其實是不自由的。
現階段外商投資的重點,是中國大陸,外商之所以願意把亞洲總部設在香港,或以香港作為對大陸投資的前進基地,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他們喜歡香港的自由生活方式。香港英商會行政董事夏偉邦准將(BrigadierChristopherHammerbeck)接受《蘋果》專訪時說:「若香港予外間的印象是自由消失,國際新投資者何不直接到大陸投資?」他特別提到二十三條諮詢文件的部份建議,超出《基本法》的要求,比如叛國及分裂國家罪的域外效力,令外國籍的本港永久性居民也受規管,令他深感不安。
在香港生活了數十年的和黃前大班馬世民,在接受《蘋果》訪問時,對二十三條立法可能限制了言論自由,也表示令他「極度不安」。他說:「香港(人口)密度已太高,港人生活其中,更需要自由空氣,否則會窒息而死。」
早些時候,李國寶也表示,十多間外資銀行先後向他表達對二十三條立法將影響資訊自由流通的憂慮。
上星期,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在香港經濟學會雙周年晚宴時提及解決香港經濟困境的良方,其中第一條就是:「爭取人才來港,人才留港基於機會和生活方式,港府會作出政策上的配合。」──如果港府的政策是不顧外來人才所欣賞的香港自由生活方式,以二十三條立法使香港資訊流通受到窒礙,這顯然與梁錦松的「良方」背道而馳。
在另一個場合,梁錦松又說:「我在銀行工作了二十八年,亦做了很長時間的外滙買賣,我很清楚知道一個健康市場的運作是需要絕對自由的資訊流通。」
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上周發表了向全港十八間新聞機構所作的民意調查,發現百分之八十被訪問的新聞工作者,認為二十三條立法會影響新聞自由,百分之七十的新聞工作者表示二十三條立法會打擊他們的信心;將近百分之十的被訪者坦言,若二十三條立法,他們會離開新聞界,百分之五十九的人堅決反對立法。
這表示,至少對新聞工作者來說,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文件是不能被接受的。新聞工作者的憂慮肯定會影響立法後香港的資訊流通。
如果當局認為這種憂慮是多餘的,就應坦然地詳列法律條文,給公眾白紙草案作第二階段的諮詢。如果不肯這麼做,又硬說對資訊流通沒有影響,那恐怕「心中有鬼」的是當政者而不是反對立法的人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