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女生罰留堂告學校侵權

英女生罰留堂告學校侵權

老師罰犯了校規的學生留堂很普遍,但英國蘇格蘭馬里郡一名十五歲女孩,在母親的支持下竟控告當地的教育委員會,指學校去年九個月內罰她留堂十一次,侵犯了她的人權。

扣留孩子須法院頒令
這名叫麥克唐納的女學生聲稱,她所犯的校規並不嚴重,例如在課堂上說話、飲食,及用火警逃生口出入,但每次都被罰在午飯時間留堂半小時。
訴訟書指出,學校罰她留堂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她的律師指,公約第五條列明,若以教育理由扣留孩子,必須先獲法院頒布「法令」;麥克唐納的學校沒有這樣做,所屬教育委員會應負責。

9月內罰11次拒返學
麥克唐納表示,九個月內被罰留堂十一次處罰令她極沮喪,她去年九月沒有回校上課,直至兩個月後校長去信向她保證會尊重她的權利,她才返回學校讀書。她現要求當局就其精神損失及喪失了的學習機會賠償說:「老師若尊重我,我亦尊重他們。」
麥克唐納的母親安妮稱,提出起訴是為了恢復女兒的自信心,並希望建立案例令蘇格蘭所有學校不再罰學生留堂。馬里郡地方議會不肯就個別事件評論。
英國《泰晤士報》/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