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譚暉報道】今年首十一個月,平均每月都有兩名僱主因非法聘用外傭而被港府檢控。勞工處計劃在未來兩周,向全港二百多萬戶家庭,發出舉報非法外傭的熱線電話資料。勞工處指出,每逢聖誕及新年長假期,僱主叫外傭從事非法工作的個案會增加,八十多名勞工督察會根據線報,到食肆、零售店,甚至酒吧區和娛樂場所「放蛇」執法。
數字顯示,入境處今年截至上月底,檢控了二十九名非法聘用外傭的僱主,而去年全年僅十六人被檢控。至於遭檢控的外傭人數,也由去年的三十三人,增至今年的七十七人。上周剛有一名女僱主,因安排她的菲傭到雜貨舖工作,被法庭判處入獄三個月。
勞工處高級勞工事務主任吳國強說,該處月前先後到九龍城的東南亞食肆和雜貨舖、灣仔酒吧區和娛樂場所,旺角、大埔和鵝頸橋街市,搜查非法外傭。但執法行動仍需依賴市民的舉報,因此,勞工處會先向較多中產家庭的屋苑如太古城、麗港城、愉景新城、沙田第一城和錦綉花園等,發出舉報熱線的資料(入境處舉報熱線:28241551)。
不過,他說每逢大節日,部份公屋及單幢式唐樓住戶,也會非法聘用外傭。他警告,這類僱主不但要面對刑事案底紀錄,非法外傭一旦工傷,僱主還要承擔數十萬元的賠償。
他提醒僱主,勞工督察會以便衣「放蛇」,捉拿犯法人士。「勞工督察會匿喺陰暗角落,暗中留意從事非法工作外傭嘅一舉一動,進行記錄;有啲同事又會假扮顧客,等非法外傭服侍,然後當場查核證件。」
吳國強解釋,外傭在僱主居所以外的地點工作,「即使菲傭順便幫鄰居接仔女放學」,不論有否收取酬勞,都有可能違法。按法例,協助或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最高刑罰是罰款五萬元和入獄兩年;若被控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罪名,最高可被罰款三十五萬元及入獄三年。
1貌似外傭人士在街市或雜貨攤檔工作,工作時間不固定或每日僅工作數小時
2鄰居指可以請外傭做兼職,見到外傭間歇到其他家庭工作
3星馬泰食肆長期工作的東南亞裔廚師、拉茶師、薄餅製造師多是合法工作
資料來源:勞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