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十二日,支持二十三條立法大集會,主辦組織估計參加者有四萬人。
周日,《城市論壇》上有出席嘉賓提到上周日有六萬人上街反對二十三條立法,保安局副常務秘書長湯顯明馬上「糾正」,稱沒有六萬人,警方估計是一萬二千人。如果兩個活動都以警方估計數字為準,那麼是不是支持的聲音蓋過反對?是不是政府可以理直氣壯,昂然不顧反對而提交藍紙草案要立法會通過?假如這是特區政府的官員所持的態度,那麼我們就不能不為香港的前景而擔憂。
不必爭議支持者有一萬八千人還是四萬人;假如大集會有八萬人,這也不能改變有六萬人上街反對立法的事實。任何文明稱職的政府,都不可能為了有八萬人集會支持,就踐踏六萬人的強烈意見和聲音。假設反對立法大遊行沒有六萬,只有一萬二千人,情況仍是不會改變:只有愚昧冥頑,根本不知道文明現代大都會的治理為何物的政府,才會因有八萬人支持而蔑視一萬二千人的反對。六四屠城,震撼全球的一個鏡頭,只有一個人單獨站立在整隊坦克之前。
政府的責任是尋求共識。今天,上街反對立法的民眾,只是反對政府現階段立法,並沒有任何意圖反對政府繼續管治。要求白紙草案的七成市民,要求的是政府三思,要求政府披露條例草案的清晰細節內容,為市民釋疑。面對基本人權前所未見的挑戰,市民的要求何等忍讓。但若然政府變本加厲,視人民如公敵,結果必定引起更大的憤怒。到時這個政府是否會在全世界驚愕的目光下,踏上鎮壓人民的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