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在路上行駛的車輛,如沒有張貼車輛登記(行車證)均屬違法,根據香港《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車主需向運輸署登記並獲發一個行車證,並需張貼於車頭擋風玻璃的左方。若駕駛未有行車證的車輛,車主將會被警方票控及定額罰款四百五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