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為了加強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在去年六月曾連續頒布三份稅務文件,要求各地稅局加強個人所得稅管理工作。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更於今年11月實施《關於加強重點納稅人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暫行辦法》。如果港人及其他外國人在北京有個人收入所得,並根據中國稅法應繳納中國個人所得稅,則會被列為個人所得稅「重點納稅人」。
所有港澳台人士及外國人如果在北京有個人收入所得,並根據中國稅法繳納中國個人所得稅,無論收入多寡,都會成為北京市個人所得稅重點納稅人。如果港澳台人士及外國人在北京擁有商業實體,實體內的中國籍僱員如符合下列任何條件,也會被列為重點納稅人,僱主還應履行相應的責任,為這些重點納稅人填報有關表格。
(1)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或主要負責人;
(2)一個月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和沒有代扣代繳義務人的個人;
(3)取得中國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區)所得的個人;
(4)經主管稅局確定需自行申報的個人。
中國國內稅制與香港稅制不同,國內的個人所得稅一般是由僱主或收入支付方代扣代繳的,如果沒有代扣代繳義務人,稅局才會要求納稅人自行申報。
港人在國內受僱,便會被列為重點納稅人,有兩份表格需要在網上(
北京市在今年年底率先實施該政策,國內其他大城市也會陸續推出類似政策。如閣下有任何疑問,請向有關專業人士諮詢。
葉偉文廖晶
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稅務合夥人及稅務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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