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龍城裁判法院大樓外曾發生追債企圖擄人疑案,警方事後拘控五人提堂,被控企圖非法囚禁罪的兩名被告,較早時在九龍城法院獲撤銷控罪,另兩名管有攻擊武器的被告,其中一人認罪候判,另一人否認控罪受審,至於虛報失車的被告則被判罰款。
首被告葉錦華(四十歲)及第四被告陳錦源(二十四歲),原被控企圖非法囚禁罪,因警方事後未能聯絡上事主,獲撤銷控罪。
次被告梁赤兒(十九歲)承認管有一把四十八厘米長的求生刀,律師求情表示,被告失業多時,欠下一萬元債項,沒有金錢償還,欲賺取五百元酬勞作還債,遭人唆擺才干犯本案。裁判官押後明年一月八日宣判。第三被告章美肇(二十五歲)則否認管有一把三十點五厘米長的求生刀罪受審。
律師替承認虛報罪的第五被告柳奕財(三十五歲)求情稱,被告是一名已婚司機,涉案車輛為謀生工具,事前應舅仔要求借車,但接獲通知出事後,為免惹麻煩,遂往警署報失車輛而犯罪。
案發於今年九月六日,警方一部押解疑犯的車輛,途經九龍城裁判法院對開,一名警長發現有三人強行將一名男子企圖擄上客貨車,遂通知上峯增援,當場拘捕首、次及第三被告。
警方其後逮捕逃去的第四被告,而第五被告則前往警署虛報失車時被捕。
案件編號:KCCC1437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