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跟車工人涉嫌在家中強姦因「索K」及吸大麻煙後感不適,又正值月事來潮的女友人,案件昨於高等法院續審。被告作供時突指,與女事主是情侶關係,但遭主控質疑他說謊。
二十歲被告郭志偉,任跟車工人,否認於今年五月十二日,在元朗壽富街單位強姦一名同齡女子。
被告在辯方律師昨引導作供,被告表示,當晚他與女事主在酒吧玩至深夜,事主一如以往態度親暱,不時「攬吓我,捉住我隻手同錫我」。其後女事主提議到被告寓所,她甫入寓所便走進廁所嘔吐,後來換上被告提供的短褲,便上被告床休息。
被告後來入房,見她在床上輾轉反側,亦上床睡在她身旁,並從後擁抱她。他解釋:「平時我瞓覺都慣咗攬住隔離啲嘢。」強調事主沒有反抗。其後被告開始撫摸她的胸脯及下體,女事主亦觸摸他的下體,其間發出呻吟聲,兩人並開始性交。
被告在主控盤問下解釋為何走上床時表示:「我返到屋企,梗係喺度瞓。」又謂:「咁係我張床嚟嘛!」被告承認事主從沒說過要在其家中過夜,但強調沒有乘她身體不適佔便宜。
被告續供,完事後女事主三次接到一名男子來電,被告追問對方來歷,她表示是其男友。被告要求她致電該男子劃清界線,同時承諾與被告一起,但事主沒有照辦。他為此深感不悅,於是便沒有護送她離開。
被告又突然稱與事主是情侶關係,由於案件從開審到昨天,被告一直沒有提及,主控質疑他何以一直不提出此項對他甚為有利的證供,直指他謊話連篇。被告稱只是雙方律師一直沒有相關提問,並說:「我講漏咗啫。」
案件編號:HCCC238/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