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了十六年的中國《民法》昨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是中國第一部民法,首次引入「人格權」概念,並對私隱保護作出明確規定,禁止窺視、竊聽、刺探、披露他人私隱,在物權法方面則強調要保護私人財產。
中國《民法》是《刑法》以外另一部關乎十三億國人民事權利的重要大法,早在一九八六年就開始起草,迄今已有上百名專家參與,草案的條文達一千二百零九條,包括總則、物權法、合同法、人格權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涉外民事有關的法律。
「人格權法」規定,自然人(個人)、法人(公司等)享有人格權。自然人的人格權包括健康、姓名、肖像、名譽、榮譽、信用、隱私等權利。其中,隱私權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人空間,禁止以窺視、竊聽、刺探、披露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民法室主任王勝明表示:「在民法中設置獨立的人格權法編,這在世界民法法典中尚無先例,是個了不起的突破。」
在「物權法」方面,因應近年私營經濟的發展,草案對於私人所有權作出明確確定,明文規定自然人及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對其不動產或動產享有全面支配的權利。
新華社/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