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一群熱愛和追求自由、社會公義的婦女工作者。我們的工作涉及與婦女討論時事、探討政策對婦女的影響及利弊等,我們亦會與婦女以不同方式表達聲音,向政府提出意見。我們反對特區政府就第二十三條立法,因為我們可以預見二十三條立法後,會令我們失去言論、集會、結社等基本的自由。這些影響,並不是在立法後才出現,相反,同工與婦女在這諮詢期中,已表現出憂慮和不滿。
1.違背同工鼓勵婦女表達言論的理念。在同工的工作中,我們經常會接觸到倡議政策,經常與婦女討論現時的政策漏洞,動員婦女表達自己的聲音和關注。在動員的工作中,掛橫額、寄會訊、派傳單等,讓婦女從不同的途徑取得資訊,認清自己的權利,而這些行動在煽動叛亂罪的條文底下,會否被定為含煽動意圖,「引起對香港特區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2.限制同工的工作模式和範疇。中心的活動不時會涉及時事討論環節,婦女可能會避免涉案而在討論中減少或不發表意見,使同工的工作難於進行;而同工為避免觸犯惡法,令同工以康樂活動來取代引發婦女關注時事和爭取權益等工作手法。
3.損害同工、同工與婦女,及團體之間的互信。二十三條涵蓋甚廣,為免觸犯法例,當協會對政府有反對聲音時,同工未必跟從,從而引起機構與同工間的矛盾。另外,婦女亦會擔心因為表達自己所關注的事項而被以言入罪,而不敢再參與任何爭取行動;而她們也會擔心同工所採取的手法會否影響到自身安危,影響婦女對同工的信任。
4.限制消息發放和接收。同工為了解婦女需要、服務的發展時,需要參考不同類別(如政府統計)或不同地區的文獻。若我們擁有這些文獻、引用政府的統計資料,或參與製作與服務有關的調查,在不清晰哪些資料為「國家機密」(而非關乎資料的真確性)的情況下,同工會不敢隨便引用,最終影響文獻的參考價值。
此外,在同工發放資訊時,如涉及政府政策的文件(如應否規範網站)、又或資訊科技對福利影響的電子郵件或網頁資訊時,恐怕會觸犯有關「非法披露」的條文。
顯而易見,婦女的擔憂多圍繞自己的自由會被剝奪,並在行使公民權利的時候,會反被檢控,以致有可能會限制自己在社區事務的參與。這種恐懼,瀰漫在同工與婦女之間,而這亦不需要等到立法後才出現──在立法前已令人心惶惶。
我們反對政府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在香港目前政制仍未完全民主化之下,立法容易被利用為國家機器,箝制市民言論、結社自由。
我們擔心在前線工作,為婦女倡議和爭取權益時,會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扭曲,詮釋為煽動、叛亂、顛覆國家政權,以打擊反對聲音。那麼,我們如何能夠為婦女爭取平權?社會公義?若此,甚麼是社會工作?我們辛苦建立的民主、法治基石將會被嚴重摧毀!
如政府強硬立法,只會令社會人士對政府法治失去信心,對社會只會造成動盪和嚴重後遺症。香港將回到中國六七十年代文化大革命時代。我們相信二十三條立法是民主倒退的表現!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關注23條同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