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六十六歲男子,多年來沒有盡為人父親及丈夫的責任,所有收入都花在多名女友身上。他近日反過來入稟法庭,要求下令五名子女每月要給他約四千五百港元供養費,但遭到法庭拒絕。
負責審理這宗案件的高級裁判官拉賈指,該男子的要求「無意義」,而且斥責他一直「虐待、遺棄及疏忽照顧」子女。
這名任職園丁的男子月入約二千六百港元,索錢理由是支付生活開支,但其實一切費用均由與他同住的兒子負擔。他與妻子分房睡,形同陌路;他每周與菲傭女友會面三次,並會送她珠寶首飾,在親友前甚至明目張膽地稱她為「二奶」。
他的妻子供稱,其夫沉迷女色,甚至在睡房展示女友的照片;他亦是個酒鬼,不時毆打她。首名孩子出生時,他未有出過分毫買奶粉及食物,只好靠她的兄長接濟。
他的女兒指自己有父等如無父,家庭重擔全落在母親身上。他其中一名孩子甚至已改名換姓,力求跟他斷絕關係。
面於大量對他不利的證供,該男子一度要求停審,但法庭堅持繼續聆訊,是要肯定他並非被迫提出撤銷訴訟要求。
新加坡《海峽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