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一家回教幼稚園的中東裔女校長,因遭教師及家長投訴「七宗罪」,甚至出現暴力行為,包括咬學生及襲擊教師,結果被校方撤職。該名校長認為遭無理解僱,向勞資審裁處提出申索,要求賠償,被判敗訴,昨日在高等法院上訴。
上訴女校長KarchoudLeilaBentMohamed,於九八年三月起獲香港回教信託基金會聘任為灣仔回教社區幼稚園的校長兼會計,至○○年八月被指行為失當而遭解僱。僱主已向女校長支付欠薪、代通知金、有薪年假及年終花紅等合共七萬多元,但她認為是遭無理解僱,故向勞資審裁處提出申索。
原審時,信託基金會主席、幼稚園校監、多名教職員及家長也有出庭作供,投訴女校長「七宗罪」:一、與教師爭吵;二、襲擊教師;三、因男童頑皮製造噪音而從後呼喝及咬他;四、家長日時對家長無禮;五、向家長派發學生成績表當日無故曠工;六、未有校監簽署便向家長派發學生進度報告及七、迫教師簽文件。最後,審裁官判她敗訴。
法官將案件押後。
案件編號:HCLA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