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論如何:政府要比主子更忠貞 - 毛孟靜

毛論如何:政府要比主子更忠貞 - 毛孟靜

有律師夫婦是天主教徒,參加了周日的大遊行,一為追隨陳日君主教,二為響應梁家傑、吳靄儀等的努力。人潮中,有一拖着小孩的女子向人大聲道出心聲,大意是,她並非民主黨員,但聽有街坊罵李柱銘是「賣國賊」、「吳三桂」,非常不忿氣,決定前來「幫手教育那班盲目的人」。本人做一點傳媒,教一點書,率先認同現場的記協及教協旗幟。

還有在十字架後的教徒,工會招牌下的工人,看香港人對跟自己有關的團體或標籤的凝聚力,不但信任,而且信服。但有許多香港人就是不信任這個政府,更不信服這個政府。所以,葉劉淑儀、曾蔭權等就二十三條爭議發出類似「你信我啦」的承諾,毫無號召力,淪為自我清談。
香港民間並非沒有凝聚力,只是缺乏民心向政府的凝聚力。當然,後天主要由左派發動的支持二十三條大型活動,人數可能比本周日還多,或可由此證明民心熱烈擁二十三條擁政府擁董。但抽象的話改變不了現實,現實是,董氏政府自認缺乏社會凝聚力,得請中大的關信基出山研究這個課題。(關教授已公開呼籲這二十三條事得慢慢來,董先生會聽嗎?)現實是,在港大及嶺大的民意調查中,董氏民望持續不合格,總不成有人質疑學者「做假帳」吧。

對人民沒有說服力
這個特首就自己的無能施政,以為說一些抽象的話可以敷衍過去。像說周日大遊行中的人群,「有些是有憂慮的」,彷彿下刪「有些是來趁墟的」、「有些只屬街頭抽象布置」……特區政府不倫不類的官腔,由葉劉淑儀、梁愛詩、曾蔭權到董建華,在二十三條的爭議上最是凸顯。
因為這個領導班子缺乏基本人文常識:任何文明社會,都必須見法律凌駕政府。二十三條,正正就是法律。特區政府卻以為可以以官府的泱泱威信,個人的誇誇其談,以人治代替法治,以為二十三條就像教育失業、加價短樁等民生事宜,口頭上含混多幾下就好。
政府在二十三條上的大錯失,來去不外三點:一、這不是個民選政府,對人民沒有說服力。這項先天缺陷,尚待後天矯正。但更糟的,是大律師公會說的,政府看來要做得比《基本法》要求的多。也即是說,比主子更忠貞,洋諺的MoreCatholicthanthePope。
二、不肯出白紙草案,拒談甚麼魔鬼的細節,細節的魔鬼。惹來揣測性的黑白講,黑講是,條文細節果然鬼影幢幢,不便太早公之於世,兼無了期拖延。白講是,這事得在明年七月落實了結,以配合梁愛詩卸任律政司司長!
三、無法承諾特區政府將來不會就二十三條要求人大釋法。這個承諾,行政上做不出,法律上,只要心有所屬地讀《基本法》,也做不來。
現代社會的架構,不外行政、立法、司法。二十三條的爭議如果不好好平息,真會大大動搖市民對這三大支柱的信心。而社會的第四權,是新聞界。

報紙成為政府刊物
本周日的《蘋果日報》頭版,完全偏離了正統的新聞慣習,斗大標題「我們去遊行」,是經典的呼籲式新聞(advocacyjournalism),內頁的海報,更成為當日許多人高峯的抗議標語牌。這種新聞手法,當然並非獨步歷史,大戰期間,沒有人民會反對本土報紙用上「我們抗戰到底」的標題。
如果堅守新聞原則,這是壞事。如果擁抱公義理念,這是好事。孰好孰壞之間,或許該歎,已經有報館高層私下向司徒華明言,要「幫政府搞好香港」,已經有報紙成為政府(老友)指定刊物,已經有傳統左報陣營,為搞新聞平衡,這也許是必須的事。
毛孟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