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罕見 法官愕然 案件押後<br>撕票案判刑突加控謀殺

情況罕見 法官愕然 案件押後
撕票案判刑突加控謀殺

【本報訊】十一歲小六女生遭綁架撕票案,已被裁定綁架罪成的持雙程證來港男子,昨接受判刑之際卻有突破性發展,主控官突然向法官表示,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重新考慮本案證據後,控方將會加控被告謀殺罪。由於做法罕有,在司法界有十七年資歷的法官聞言也感愕然,揚言從未遇見這極不尋常的情況,質疑控方能否在被告已被定罪後修改公訴書,故將案押後。
警方負責該案的高級督察施全生在庭外表示,最新的法證報告已於十一月交予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前日重新考慮過整件案件後,作出該決定,而他本人也是於昨日到庭才知悉。

從未遇此情況
三十二歲被告李國愛,報稱地盤工人,持雙程證來港,於裁判法院提訊時原被控謀殺及綁架兩項罪,及後獲控方主動撤銷謀殺罪。被告於上周五認罪後,控方在庭外還表示,沒有足夠證據指控被告謀殺。主控官昨在沒有案例準備下向法官表示,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重新考慮本案證據後,將加控謀殺罪名。
法官包鍾倩薇質疑控方做法,表明自己在本港司法界十七年,從未遇見這樣的情況,形容非常不尋常、奇怪及罕有。辯方大律師也表示,從沒有遇到這樣的情況。
法官續表示,被告已被定綁架罪罪名成立,昨日只是接受判刑,質疑控方能否在此階段才申請修改公訴書。法官更指出,被告原先也有被控謀殺,及後又是控方撤銷。主控官則解釋,撤銷被告謀殺罪時,案件還未到轉解程序。
法官要求控方先作進一步調查,搜集有關案例支持,將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二十三日。十一歲小六女生謝靄琳,於去年九月二十一日放學後失蹤,晚上父親接獲綁匪電話勒索贖金五十萬元,但當時女童已遭撕票,屍體翌日被發現浮屍石灘。
案件編號:HCCC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