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我行擅改合約加價捱轟

任我行擅改合約加價捱轟

電訊網絡商「任我行通訊網」,早前藉中國電信提高中國長途電話接入費,取消向客戶提供的優惠,但事前完全不作通知,更拒絕向不接受大幅加價的客戶退回預繳費。消委會批評,電訊網絡商這種做法失當,電訊網不可單方面更改合約。

謝先生投訴,他今年五月行經上水火車站時,遇上一名「任我行通訊網」職員上前推銷,游說他簽約使用任我行的飛線漫遊服務,「當時佢提出嘅月費計劃好吸引,只要一次過交一年月費共三百蚊,再交一百蚊預繳費,就可以每個月享用首五十分鐘免費通話時間,而且超過五十分鐘後,每分鐘都係九毫八。」謝先生說,他當日即時簽約並繳付四百元費用,另加每月十元費用的留言信箱服務。

道歉安排退款
至本月初,他欲取消留言信箱服務,致電任我行客戶熱線時,職員才告訴他:「你用開嘅優惠已經做唔到。」並稱首五十分鐘免費通話時間已於十一月取消,「唔再送」,但承諾每個月回贈五元至其帳戶,至於通話費亦由每分鐘九毫八調高至每分鐘二元。
謝先生說,他即時質疑任我行取消優惠及調高收費,何以事前未作通知,職員回應稱已陸續通知客戶,不過「未輪到你」。
謝先生十分不滿:「任我行不但完全唔尊重合約精神,而且有改動又唔事先通知,唔係我咁啱打電話上去,都唔知加咗價,同啲免費通話時間冇晒。」他即時表示要取消合約,要求退回尚未使用的預繳費,但任我行拒絕退款,亦一直沒有再回覆其投訴。
任我行通訊網發言人表示,該公司有四萬多個客戶,但因個別情況不同,以至轉新收費時未能即時逐一聯絡,該公司對此表示歉意。根據合約聲明,該公司不會退款,但基於今次中國電訊加價的原因,會酌情處理個別情況,若謝先生不願意更改其優惠計劃,可安排退款事宜。

可被吊銷牌照
電訊管理局發言人表示,電訊商於調整收費時有責任盡早或不少於三十日前透過各種不同途徑通知客戶,該局之發牌條款中,雖未有條款明確規定通知期須多久,但卻列明營辦商須提供令電訊管理局局長滿意之服務,否則可被吊銷牌照。客戶如對電訊商服務有不滿,可致電該局電話29616333投訴。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指,如電訊商與消費者簽訂銷售合約時,答允於合約期內提供優惠,便不可單方面更改,若電訊商要取消優惠或加價,必須有合理通知時間,而消費者則有權不接受有關改動,並可向電訊商索回多付的預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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