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救援組織樂施會罕有地向政府提交意見書,批評《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諮詢文件中不少建議含糊不清,並擔心在日後進行人道救援時,會觸犯叛國罪行。
該會強烈要求當局推出白紙草案,容許至少有六個月時間讓社會討論建議中的法例。
樂施會在向政府遞交的意見書中,尤其關注現時建議的叛國罪行中,有關「協助與國家交戰的公敵」的問題,並擔心有關立法建議會影響其日後進行救援工作。該會建議政府,確保在任何情況下,人道救援工作不應被視為觸犯有關罪行。
該會又針對諮詢文件中,有關與外國政治性組織聯繫、以及保安局長有權禁制某組織的問題,建議當局把被禁制的內地組織,與香港的組織分開處理;即視乎該香港組織有否從事非法活動,從而決定是否加以禁制。
至於諮詢文件中有關「煽動叛亂」或「煽動刊物」、「有關國際關係資料」和「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與香港特區關係的資料」的定義,該會批評內容是過於廣泛,建議當局應根據《約翰內斯堡原則》予以收窄。
樂施會強調,即使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大前提下,港人受《基本法》保障而享有的基本人權也不應受到威脅或被限制。任何與第二十三條有關的法例,都必須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及有關國家安全的《約翰內斯堡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