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英上訴駁回入獄

李佩英上訴駁回入獄

【本報訊】藝名李紅、年屆六十一歲的息影粵語片女星、現任南區區議員李佩英,於九九年區議會選舉中,串謀其夫律師行兩名職員「種票」,去年十月被裁定串謀詐騙及煽動選民妨礙司法公正等四罪成立,判監三個月。李佩英不服定罪日前提出上訴隨即被駁回,昨日提出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亦被拒絕。
高院暫委法官杜溎峰指出,李的行為令選舉事務處接納兩名職員為選民,涉及不誠實,拒批准其申請。李佩英隨即被帶入囚室。
案件編號:HCMA123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