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主哭罵:「無理過我感受」<br>跟車工涉姦月事女友人

苦主哭罵:「無理過我感受」
跟車工涉姦月事女友人

【本報訊】年輕跟車工人護送在酒吧玩樂、因「索K」及吸大麻煙後感不適的女友人回家,卻將她帶返寓所,涉嫌強行將正值月事來潮的女事主施暴。案件昨於高等法院審訊。女事主在庭上作證時,按捺不住哭罵:「佢黐線㗎,無理過我感受,我不斷咁話唔好。」
二十歲被告郭志偉,任跟車工人,否認於今年五月十二日,在元朗壽富街單位強姦一名同齡女子。
任船務文員的女事主作供稱,她與被告於前年相識,直至今年四月才交換電話。之後曾多次相約外出,但有其他友人在場。她形容與被告是普通朋友,被告亦知悉她有男友。

飲酒「索K」頭暈
案發前一晚,女事主應被告邀請,與他的朋友到一間酒吧飲酒。席間她與一名女伴在廁所「索K」,又吸了兩口大麻煙。她感到不適,四肢乏力,兼頭暈作嘔,懷疑受到酒精及毒品影響。被告護送她回家,途中經過他的寓所。他見女事主因不適蹲在地上,提議到他家中休息。
女事主續稱,抵被告家後,被告建議她換上短褲,躺在床上休息,她亦照做。矇矓間事主覺得被告睡在她身旁,雙手抱着她,未幾更爬到她身上。雙方面對面時,被告用腳分開她雙腿,隔着內褲撫摸她私處,最後更掏出陽具,掀開女事主的內褲邊,將她強姦。其間女事主多番強調正值月事,同時作出反抗,但被告並沒有停止。
根據控方開案詞,女事主事後遭被告阻撓離開,事主更在被告手臂咬了一下。及後女事主將事件告知男友,報警拘捕被告。主控透露女事主為本案特赦證人,獲律政司豁免起訴有關毒品罪名。
案件編號:HCCC238/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