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八歲雙程證婦人來港探夫,驚聞丈夫與住所樓下的菲傭有染,手持三十二吋長菜刀,踢門高呼要求對話,惟遭戶主兒子及時發現,報警將她拘捕。
被告昨日於荃灣法院承認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獲輕判罰款一千元。
被告何蘭英,三十八歲,持雙程證來港,被控於今年十一月三日,在荃灣福來邨一單位外,藏有一把三十二吋長菜刀。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日早上,從四樓的寓所持刀跑到肇事單位,用腳踢門大聲叫喊,聲稱該戶所聘用的菲傭與其丈夫搞婚外情,剛巧碰到戶主兒子登門探母,見狀即時報警,被告在警誡下指菲傭勾引丈夫,沒有打算斬她,只想嚇她。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來港照顧女兒,住在丈夫寓所,兩月後才知道丈夫與該菲傭有染,當時情緒激動,才會一時衝動犯案。
案件編號:TWCC3607/02